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延平区(古属延平府南平县)位于福建省中部偏北,建溪、西溪汇合处。介于北纬26°15′-26°52’,东经117°50′- 118°40’之间。总面积2659.7平方千米。人口40万人(2006年)。城区等部分地区通行南平话(属北方官话方言岛),其他地区分别通行闽东语、闽中语、闽北语和客家语。地处闽中大谷地最低处,东北部以低山为主,北部以中山为主,南部以中低山为主,西部为低山丘陵。属中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,年均气温19.3℃,年降水量1669毫米。为南方三大杉木产区之一。有沙溪口、里村、吉溪、峡阳等水电站。鹰厦、外福、横南铁路过境并设站,316、205国道于境内交会,闽江、建溪、富屯溪、沙溪可通航,为省内水陆交通枢纽。茫荡山自然保护区设境内。名胜古迹有南剑州重建州学记碑、九峰山、明建双塔。2014年5月27日,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县级建阳市撤市设区,南平市政府驻地由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迁至南平市建阳区南林大街36号(具体待2018年底实施)。